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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网协杯”团队之星网球赛
浙江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2007年“中国网协杯”团队之星网球赛浙江分站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台州市椒江区网球协会
四、承办单位
台州市体育中心
、台州市福祥网校
五、运营机构
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
六、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07年10月27
日至28 日
比赛地点:台州市体育中心国家网球训练基地
七、比赛项目
团体赛。每个团体赛由3场单项比赛组成: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和混合双打。
各单项比赛年龄及资格要求见本规程第九条。
八、报名人数及组队办法
每个参赛队由业余网球运动员5至8人组成,每位运动员(女子可兼1项)只能参加1个单项的比赛。
九、运动员资格
1、参赛年龄:
低于20岁者(即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禁止参赛;不提倡高于50岁者(即1957年1月1日以前出生)参赛。
2、参赛运动员不限国籍,不限地域。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专业网球运动员和退役专业网球运动员谢绝参赛。
中国内地参赛运动员应为目前未在且未曾在中国网球协会注册,并且没有参加过国际、国内网球巡回赛或相同性质比赛者。
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参赛运动员应为未参加过ITF、ATP、WTA各级别赛事者。
因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俱乐部和运动员自行承担。
4、运动员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比赛出现健康问题,大会概不负责。
5、中国网球协会有权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做出最终决定。
十、报名办法及日期
1、报名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
2、报名办法
报名联系方式:
台州市福祥网校(http://www.tennischool.net)
地址:台州椒江陶王南苑10号楼5幢401室
邮编:318000
联系人:方福祥
电话:0576-88257951(手机:13093826682)
电邮: tennischool@vip.sina.com
QQ:5711969
论坛:http://www.tennishop.cn/bbs
3、报名费
报名费每队300元。报名费在赛前一次交齐,一经抽签概不退还。
十一、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
2、团体赛采用3场2胜制(必须打满3场)。每场采用8局(如遇雨改为6局)决胜制和平局决胜制,局数7—7时采用决胜局(12分7胜)决定胜负。
3、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若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在同一小组中净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再相等,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仍相等,则按净胜分数决定名次;再相等,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在同一轮次判定名次中,还剩两队仍相同,则按其胜负关系决定顺序。
4、交换出场名单
每轮比赛开始前30分钟由裁判长召集比赛双方交换出场名单。名单一经交换不得更改。
十二、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十三、奖励办法
1、分站赛前4名团队获得奖品、前8名团队获得名次证书。
2、分站赛冠军团队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
3、获得奖品、奖金的选手个人所得税自理。
十四、比赛用球
1、比赛使用“天龙CTA-Open”网球。
2、分站赛每场使用2只新球。
十五、对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
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给予三级罚分(警告、罚分、罚局)的处罚。
十六、服装要求
凡参赛运动员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和鞋上场比赛。原则上不得穿着图案或商标过大的服装或其他运动的服装和鞋。除天气原因,不得穿长衣长裤。各赛区裁判长会提出更具体详细的要求。
十七、申诉
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应由代表队领队提交书面材料向组委会申诉。申诉方应承担举证责任。
申诉时应交纳500元申诉费,组委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运动员资格问题进行申诉的截止时间为比赛抽签后24小时内,同时须提交详细的申诉和证明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八、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赛事监督和裁判长有权检查参赛运动员的有效证件。
十九、参赛费用
参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
二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一、本竞赛规程由中国网球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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