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促进短式网球小球星掌握正确的网球技术,更好的发现和培养网球后备人才,根据《短式网球小球星晋级比赛制度)规定,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
技术优秀小球星在全国晋级比赛和分大区晋级比赛中产生,每次比赛评选10名,称为"xx比赛十佳技术优秀小球星"。
第三条 中国网球协会指派大会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负责评选工作。
第四条 各参赛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1名小球星作为十佳技术优秀小球星候选人,并填写十佳技术优秀小球星评分表(附后)表头内容,按规定时间上交评选小组。
第五条
评选小组根据评分表的评选内容对候选人在比赛中的技术表现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列前10名者,获得十佳技术优秀小球星称号。
第六条
评选小组将评选结果报赛区组委会,由赛区组委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第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中国网球协会。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